公诉机关宁夏回族自治区同心县人民检察院。被告人张某某,2012年9月11日因吸食毒品被陕西省榆林市公安局榆阳分局决定行政拘留十五日并强制隔离戒毒二年。2017年7月15日因吸食毒品... 查看详情 >>
原公诉机关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利通区人民检察院。上诉人(原审被告人)张某1,公民身份号码×××,住银川市。2019年4月30日因涉嫌犯寻衅滋事罪被吴忠市公安局利通区分局刑事拘留。2... 查看详情 >>
上诉人(原审原告):石家庄A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河北省石家庄长安区谈村**。法定代表人:顾某,该公司总经理。委托诉讼代理人:王亚洲,宁夏昊德律师事务所律师。被上诉人(原审被告):宁... 查看详情 >>
上诉人(原审被告):吴忠市A小学,住所地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利通区。法定代表人:路某,系该校校长。委托诉讼代理人:王亚洲,宁夏昊德(同心)律师事务所律师。特别授权代理。被上诉人(原... 查看详情 >>
原告:王某某,男,回族,住宁夏回族自治区灵武市。委托诉讼代理人:王亚洲,宁夏昊德律师事务所律师。被告:某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盐池支公司,住所地宁夏回族自治区盐池县盐州北路。负责人:... 查看详情 >>